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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09-06 19:49
9月6日
9月6日,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: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,我市于2015年9月1日起,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。具体标准为:在我市购买新建住房的,首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%调整为20%,二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%调整为20%。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做调整。(via:sina)标签:首付款,青岛市,公积金,二手房,比例,标准,政策,我市,国家,住房,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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