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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04-12 16:26
国税总局副局长汪康
国税总局副局长汪康:营改增后个人交易二手房税负没有增加,而且还略有降低。原来营业税负担是5%,营改增以后的税收负担相当于4.76%。\n(via:sina)标签:负担,营业税,税负,税收,总局,局长,国税,二手房,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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